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省际互查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交便函〔2007〕191号)
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丽水市交通局,省公路局、厅质监局:
按照交通部的统一部署,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省际互查组,将于10月15日抵达我省开展检查工作(具体行程安排见附件)。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交通局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精心组织,确保迎检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交通部《关于印发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省际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07〕0910号)要求,准备好汇报材料和相关说明资料或文件,并及时通知各受检单位(高速公路受检项目由当地交通局负责通知),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要按照检查组行程安排,提前安排好会议室、就餐、住宿等相关接待工作。检查当天,各受检单位人员要提早到达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