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上海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的通知
(沪教委职成〔2007〕34号)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
你们《关于组建上海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的请示》(沪交医卫校〔2007〕2号)收悉。根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7〕26号),经我委组织专家组评议审核并研究,同意建立上海现代护理职业教育集团。
希望你们要继续完善集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调动组成单位参与职业教育建设积极性,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优质资源的带动作用,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步伐,深入开展普职渗透、中高职衔接和职前与职后教育联动,不断促进职业教育紧密贴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需求,大力增强职业教育的服务功能,为推进本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