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时期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十一五”时期,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实践中探索的基本经验,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重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全面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大力提高人口素质,努力改善人口结构,积极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切实保障人口安全,不断促进由西部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到“十一五”末,在全省85%以上的县区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到2010年,全省人口总量控制在3830万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完善、强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政策措施,通过3-5年的专项治理,遏制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趋于合理。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科学制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到2010年,力争将我省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降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到2010年,初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流动育龄人口在流入地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和落实老龄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发展老年人社会保障事业,稳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切实做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开创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三、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