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现有污染源连续(在线)技术确认监测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现有污染源连续(在线)技术确认监测方案》的通知
(晋环发[2007]560号)


各市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现有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技术确认监测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及时向省环境保护局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

  二00七年十月十日

  山西省现有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技术确认监测方案(试行)

  一、任务来源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总体要求,所有污染源必须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技术规定统一安装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为了确保所安装的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的规范性和可比性,促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省环境保护局规定于2007年4月26日起,各市暂停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对于此前已安装的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经技术确认符合有关要求的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方可进行并网改造并纳入全省统一的管理系统,为此,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依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技术规定,编制本监测方案,以指导并组织各市开展现有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确认工作,为下一步的并网改造和系统整体验收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
  二、指导思想
  1、以“环境监测必须为环境管理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监测站技术监督、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的职能,为现有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的整体验收提供依据。
  2、以科学、严谨、高效、求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工作,严把质量关,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有效。
  3、本着“对排污单位负责,为排污单位服务”的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排污单位已安装的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保障已安装的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三、技术依据
  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HJ/T75-2007)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