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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专项审计。

  1.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农民负担审计,重点审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等向农民收费或集资的单位和部门收费的依据、范围和标准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履行了民主程序,收取的数额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有无强行以资代劳的现象;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挪用、侵占的现象。

  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重点审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款项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挪用、侵占现象。

  农民负担审计,由县市区经管部门会同乡镇经管站每年审计两次,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随发生随审计。

  2.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重点审查留归被征地农民部分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归农民个人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否专款专用;留归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全部统一纳入公积公益金科目进行核算,资金使用是否用于增加积累发展农村公益事业,资金管理是否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是否建立健全了土地补偿费使用的民主监督机制。

  农村集体土地征占用补偿费审计由县市区经管部门会同乡镇经管站随发生随审计。

  3.乡镇代管集体资金审计。重点审查村集体资金是否按村专户存储,是否专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拨付到村的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乡镇经管站在代管村集体资金方面是否履行了职责,有无玩忽职守等问题,有无挤占、平调、挪用村集体资金现象。

  县级经管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乡镇经管站代管村集体资金的审计。

  4.重点村的审计。经济强村和城郊村由县市区经管部门每年审计一次,市经管部门进行抽审。因财务管理混乱引发农民群众上访的村由县市区经管部门随发生随审计。

  三、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范化

  (一)完善工作程序。要明确被审计单位和审计重点,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审计方案,下达书面审计通知书;审计过程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审查和核实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活动,审计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要有规范的文书格式,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二)加强档案管理。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将审计资料按类别、时间编排,编好目录,立卷归档,做到完整、系统、安全和便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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