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7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鲁政发〔2007〕6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加快发展服务业,根据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把繁荣发展服务业放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十五”期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2006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7230.03亿元,同比增长14.6%,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2.6%。我省服务业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先进省市相比,服务业发展仍相对滞后,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低、行业结构不合理;缺少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发展载体不强;服务业投资相对较少,发展速度不快;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作为衡量是否实现工作指导转变的重要标志。要通过加快发展服务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缓解资源瓶颈制约;通过加快发展服务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全省综合竞争力;通过加快发展服务业,吸纳城乡新增就业、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为站在新起点、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尽快实现工作指导上的转变,把繁荣发展服务业作为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作用,优化行业结构,提升技术结构,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尽快使服务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带动全省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