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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六)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制度改革。坚持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逐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覆盖领域,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市法制办、市编办负责)。
  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证
  (七)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启动并推进以减少压缩乡镇数量、合理设置乡镇内设机构、控制乡镇领导职数、精简编制和人员等为内容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促进乡镇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和规范、发展、搞活的基本思路,分类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市编办、市人事局、市民政局负责)。
  (八)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农村学生家长负担;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各县(区)要积极落实分担责任,今年重点要将公用经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按要求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落实,努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建立危房改造和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全面启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探索试行边远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制度(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九)继续抓好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时总结射洪县“乡财县管”和“乡财县审”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选择部分县(区)推广,扩大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面;进一步规范乡镇收支行为,健全县级财力最低保障机制;严格激励约束考核,有效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确保乡镇政权正常运转(市财政局负责)。
  (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粮改政策,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补办法;加大粮食行政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粮食经营者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转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健全粮食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粮食独资企业监事会、国有粮食独资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和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逐步构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营和保值增值体系(市粮食局负责)。
  (十一)进一步完善农业经营机制。深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继续探索创新推广机制,构建公益性推广体系;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创新完善农业合作经营和产业化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各类专合组织和农户形成生产、加工、销售的利益共同体,延伸产业链,不断完善农产品产加销体系;制定完善专合组织发展规划,规范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探索实行有效的指导和管理方式; 在稳定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的新机制,逐步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土地经营收益(市农办、市农业局负责)。继续深化供销社改革,健全完善农村合作经济新体系,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力争新发展农村各类专合组织20个、培植样板示范型专合组织5个、新建社区综合服务社5个(市供销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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