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遂府发〔200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7〕8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我市节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开发与节约并举,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以上,其中工业年均节能率4.4%以上;产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和升级,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有条件的要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标准化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机制。
二、主要任务
(四)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一、二、三产业健康发展,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规划产业和区域布局,避免造成能源浪费;推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提高三产业在全市GDP的比重,争取在“十一五”末达到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