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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兑现年度金融目标考核奖的决定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兑现年度金融目标考核奖的决定
(遂府函〔2007〕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6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项目年”的发展思路,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质量,探索建立融资新模式,积极创建金融生态环境优秀市,加大信贷投入,强化金融助推作用,使信贷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加大,资金瓶颈制约作用得到缓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成长型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社会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贷款余额创历史新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激励先进,充分发挥金融对发展建设的推动作用,市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金融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农业发展银行、市城市信用社、农信社遂宁办事处、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遂宁银监分局、市工商银行、 市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表彰。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对市级金融单位实行目标考核的通知》(遂府办发〔2006〕56号)规定,兑现2006年度金融目标考核奖:市农业发展银行12万元,市城市信用社7万元 ,农信社遂宁办事处7万元,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4.6万元,遂宁银监分局4.5万元,市工商银行3万元, 市农业银行2.5万元,市中国银行0.6万元,市建设银行0.5万元;同时对省开发银行有功人员奖励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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