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遂宁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遂府函〔2007〕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7年遂宁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六日
2007年遂宁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川府函〔2007〕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全市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遂宁”的主题,以贯彻落实《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共同责任目标:2007年全市力争不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事故起数不突破前三年平均数;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全市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政府控制考核指标;按事故隐患治理“三级管理”的原则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限期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二)各区、县、园区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附件1)。各区、县、园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分解2007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认真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各项安全责任,确保控制考核指标全面实现。
(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附件2)。
市公安局:不发生省政府认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市交通局:不发生省政府认定的交通管理部门负主要责任的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市安监局:不发生省政府认定的安全监管部门负主要责任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作为构建“和谐遂宁”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群众自身安全意识。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