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四川遂宁迎春购物月”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遂府函〔2007〕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在“2007四川遂宁迎春购物月”活动中,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部署,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活动各项任务,为扩大内需,活跃城乡节日市场作出了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对安居区人民政府、射洪县人民政府、蓬溪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七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推动我市经济增长作出更大贡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争创先进,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