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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合财预编[2006]98号)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及时、准确、真实地编制2007年市级部门预算,现就2007年市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的更新、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编报部门预算的市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均应填报预算基础信息。已搬迁入市政务文化新区办公或办公地点调整的市直部门、单位,应在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重新更新填报单位基础信息数据。

  二、填报要求

  1、 已填报2006年预算基础信息的部门、单位,在获得下发数据后,对原有基础信息进行更新修改后上报,属新增人员(除正常在职转离退休外),以及机构、编制和单位性质等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的批准文件。

  2、新设立或撤并的部门、单位,在报送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时,应提供相应的机构、编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3、离休干部一次性生活补贴按省人事厅《关于给我省离休干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明电[2003]5号)和离休干部实际享受标准,在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表中填报。

  4、所有数据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30日。

  三、注意事项:

  本次下发的是经过市财政部门审核的2005年部门基础信息数据,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核对,更新修改后上报。各单位上报前,应对上报的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对软件审核提示错误的应及时纠正或附文字说明。单位如有新增的津补贴,请与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文件依据。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及未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职工需同时提供4月份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

  1、各部门、各单位须在2006年5月10日前将通过软件生成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盘(二级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书面表格和相应的文字说明以及未实行工资统发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人签名的工资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送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办公室。

  2、预算基础信息上报后,如人员、资产和其他基础信息发生变动情况,请在2005年9月30日前另行补报上述信息和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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