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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摸拟编制200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摸拟编制200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合财预编[2006]97号)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改革后预算编制与执行数据口径可比,现就按改革后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模拟编制2006年市级部门预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模拟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的具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以市财政局批复的2006年部门预算数据为基础,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修改后的部门预算报表,编制以新科目反映的2006年部门预算。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单位编制上报的部门预算,汇总编制按新科目转换后的2006年市级预算,并报省财政厅。

  (一)部门组织收入预算的编制

  各部门、单位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按市财政局批复的2006年部门预算和新的收入分类科目逐项编制。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由市财政局根据批复的2006年部门一般预算,通过“E财”预算编制软件直接计算编制。各部门、单位对市财政局下发的按新科目转换后的基本支出预算要认真核对,确定相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保证科目运用规范,数字准确无误。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批复的200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和新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逐项编制,并按支出功能分类编报至“项”级预算科目和具体项目名称,按支出经济分类编报至“款”级预算科目和具体支出用途。若项目支出涉及几个支出功能分类,可将项目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拆分为原项目下的多个子项目编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按照市级政府采购目录和市财政局批复的2006年市级部门预算据实编制。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

  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名称)和市财政局批复的2006年市级部门基金预算,编制到具体的收入项目和支出项目。其中:支出预算要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到“项”级预算科目和具体支出项目,并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要求,细化具体经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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