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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7〕62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5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增强部门协作。总局已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实现了数据对接,2006年度汇算清缴与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紧密结合,时间及工作标准要求上十分严格。对此,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要求,成立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税源管理、征收、综合业务部门、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国际(涉外)税收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建立税源管理、征收、综合业务、信息中心等部门相互协作、自动传递数据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共同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二、加强培训,做好纳税服务。针对200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流程的新变化,及总局即将下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材料》(重新修订版),各设区市国税局必须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要求,以汇缴流程和辅导材料为主要培训内容,切实抓好企业办税员、税务干部经办人员的全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汇算清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本领。同时,加强对汇缴企业的宣传培训。通过各种形式为纳税人提供更高层次、更为便捷的服务,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履行纳税义务,协助他们解决申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做好年终税款的决算申报,提高税法遵从度。
  三、严格工作流程,实现数据共享。2007年起,省局根据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与综合征管软件实现数据对接的要求,已安装了综合管理软件的接口程序。各地应重视数据接口程序的应用,加强工作衔接,严格按照所得税汇算清缴规程、工作流程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与综合征管软件数据接口电脑操作流程》的要求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和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对所有应参加汇算清缴的涉外企业,先进行汇算清缴申报,再将从汇缴系统导出的申报数据读入综合征管软件,完成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企业一律通过电子数据的方式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确保汇缴系统与综合征管软件中的数据一致。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企业的申报数据、申报表、申报附表及有关资料的二次审核工作,将审核数据录入汇缴系统,以汇缴系统导出的二次审核数据导入综合征管软件,并办结企业年度所得税多退少补事项。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于5月31日前完成上述企业汇算清缴和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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