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造林标准
1、人工成片造林:(1)须有具资质的林业设计单位或县级以上林业部门进行规划设计;(2)小班起始面积20亩以上;(3)造林树种、密度符合造林技术规程要求;(4)成活率达85%以上(5)采取了必要的抚育管理措施。退耕还林、长防林造林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2、绿色长廊建设工程:(1)须逐路、渠进行规划设计,符合市绿色长廊二期工程规划要求;(2)造林树种、密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3)苗木质量较好,杨树苗高3.5米以上;(4)成活率达85%以上。(5)采取了必要的抚育管理措施。
3、农田林网建设工程:(1)林带四周封闭,断带长度不超过周长的10%,单个林网网格面积小于300亩;(2)株行距合理;(3)树种以乔木为主;(4)成活率达85%以上。
4、村庄绿化:(1)根据规划设计,在村庄内及周边(距村庄房屋30米内),边角隙地、道路、河渠、塘坝宜林地段全部绿化,乔灌花草相结合;(2)株行距合理;(3)村庄绿化覆盖率达50%以上;(4)成活率达85%以上。
三、财政补贴政策
1、2006年立项新造林补助政策。(1)江淮分水岭和荒山荒地造林,按每亩100元,补助一年。(2)市级生态林,按每亩200元,补助一年。(3)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每侧宽度10米以上、3-10米,单行的绿色长廊林带,分别按照每公里5000、2000、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4)农田林网建设,按照每亩补助10元,属于农业项目区的不予补助。(5)村庄绿化工程,2006年度开始的新农村村庄综合绿化试点,每个村补助5万元,具体操作办法另外发文。
2、2005年出台造林绿化扶持办法营造的林木,按照2005年造林绿化扶持办法予以兑现(其中:江淮分水岭和荒山荒地生态林造林项目按每亩补助100元,城郊地区市级生态林按每亩补助200元)。兑现补助面积按照2006年检查验收实际合格面积计算,控制在2005年核实造林面积以内(其中:三县江淮分水岭及荒山造林15329.7亩,市级生态林8958.7亩)。
四、申报补助程序
1、申报主体:人工成片造林项目全部由企业或大户申报。包括市级生态林、荒山荒地及江淮分水岭地区生态林,要求小班起始面积20亩以上。绿色长廊、农田林网、村庄绿化项目由乡、村或企业申报。明确建设路段、长度、宽度、主要树种及成活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