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人禽流感监测工作的通知
(深卫发〔2006〕34号)
各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月5日,广州市报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我市已启动了三级响应,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禽流感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卫生局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和农业部门合作,及时通报情况,共同做好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医疗机构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工作的指导,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扩大采样面,切实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主动监测和主动搜索工作。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禽类职业人群及医疗卫生人员流感疫苗效价检测工作,追踪免疫保护人群的免疫情况。
四、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于3月17日前,送检禽类饲养、宰杀、运输销售等三个环节的职业人群血清标本各15-20份(每份血清标本量不少于2毫升)至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呼吸道病毒组。采集样品期间如发现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同时采集鼻咽拭子、血清双份样品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填好送检表一并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