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麻疹防治工作的通知
(深卫防发〔2006〕33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我市麻疹发病呈持续上升态势。2005年报告发病率较2004年上升了101%,发病对象主要为4岁以下散居儿童和工厂青工,占总病例76%。2006年1~2月份发病数仍居高不下,比去年同期再度上升59%,发病数居全省首位。为遏制麻疹发病持续上升势头,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麻疹是国家免疫规划重点控制的传染病之一。近年了我市麻疹发病率持续上升,居高不下,位居法定报告传染病前列。麻疹的爆发流行,已严重危害我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麻疹防治工作,要积极协调落实相关经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麻疹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病例诊断工作。对所有疑似麻疹病例,就诊医疗卫生单位应及时采集血清标本送实验室确诊,血清标本按照“谁诊断谁采集”的原则执行。市、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必须开展麻疹实验室诊断工作。其他无麻疹实验室诊断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血清标本送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对疑似麻疹病例血清标本采集率要达到90%以上。
三、做好疫点处理工作。一个集体单位一周内发现2例及以上麻疹病例即为一个疫点。对疫点采取以应急接种麻疹疫苗为主的综合控制措施。接种单位按照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责任范围,负责易感人群麻疹疫苗应急接种。接种工作在2天内完成,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根据《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麻疹疫苗应急接种费用由各区政府承担。在自愿的原则下,接种对象如果选用麻腮二联、麻腮风三联等含麻疹成分的疫苗,疫苗费用由接种对象承担。
四、开展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工作。我市成人麻疹病例较多,已占总病例40%,其中主要是外来新员工。建议对我市外来新员工及大学新生接种麻疹疫苗,减少易感人群积累,降低成人麻疹发病率。
五、实行疫情通报制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派专人负责疫情管理和分析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要将麻疹疫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