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文主题鲜明,有创新性的举措、意见,逻辑严密,结构紧凑,条理清楚,表意贴切,严谨平实。
(三)公文格式规范,文种使用恰当,主题词规范,签发人符合要求,行文关系正确。文字精炼、言简意赅、标点准确。使用数字、简化字、简称、计量单位、惯用语、缩略语等符合规范。
(四)印刷、装订及用印符合规范。
三、申报要求
(一)在对本机关公文进行自评的基础上,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报送“请示”、“报告”、“通知”、“会议纪要”、“函”(不包括会议通知)等5个文种各1件(共5件)参选。
(二)为便于评审,各单位参评公文文种不得重复。为保证评选的公正、公平,各单位对推荐参评公文不得加工、修改,保持原貌,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通报。
(三)参评公文的成文时间为:2006年1月-11月。涉密文件不参加评选。
(四)参评公文连同申报表(式样附后)一式15份(至少报1份原件),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寄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四、评奖程序
(一)此次“好公文”评选活动将经过自评、初评、复审和通报表彰四个阶段。
(二)为保证此次评奖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对评出的一、二、三等奖将由评选小组复审后确定。
五、奖励
(一)此次“好公文”评选将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市政府办公室对获奖公文进行通报表彰,给予获奖公文颁发荣誉证书并予奖励。
六、时间安排
2006年11月为各地、各部门申报时间(截至11月30日止)2007年初进行总结和表彰。
评选表彰活动事宜,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具体负责。联系人:袁俊、李雪梅、王镭橙;
联系电话:3264665。
附件2:
广元市政府系统“好公文”评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公文标题:
成文日期:
申报理由: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