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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好公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公文主题鲜明,有创新性的举措、意见,逻辑严密,结构紧凑,条理清楚,表意贴切,严谨平实。
  (三)公文格式规范,文种使用恰当,主题词规范,签发人符合要求,行文关系正确。文字精炼、言简意赅、标点准确。使用数字、简化字、简称、计量单位、惯用语、缩略语等符合规范。
  (四)印刷、装订及用印符合规范。
  三、申报要求
  (一)在对本机关公文进行自评的基础上,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报送“请示”、“报告”、“通知”、“会议纪要”、“函”(不包括会议通知)等5个文种各1件(共5件)参选。
  (二)为便于评审,各单位参评公文文种不得重复。为保证评选的公正、公平,各单位对推荐参评公文不得加工、修改,保持原貌,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通报。
  (三)参评公文的成文时间为:2006年1月-11月。涉密文件不参加评选。
  (四)参评公文连同申报表(式样附后)一式15份(至少报1份原件),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寄送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四、评奖程序
  (一)此次“好公文”评选活动将经过自评、初评、复审和通报表彰四个阶段。
  (二)为保证此次评奖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对评出的一、二、三等奖将由评选小组复审后确定。
  五、奖励
  (一)此次“好公文”评选将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市政府办公室对获奖公文进行通报表彰,给予获奖公文颁发荣誉证书并予奖励。

  六、时间安排
  2006年11月为各地、各部门申报时间(截至11月30日止)2007年初进行总结和表彰。
  评选表彰活动事宜,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具体负责。联系人:袁俊、李雪梅、王镭橙;

  联系电话:3264665。

  附件2:

广元市政府系统“好公文”评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公文标题:
  成文日期:

  申报理由: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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