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好公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6〕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自《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按照《办法》的要求加强领导,创新思路,规范管理,公文运转效率和公文处理水平不断提高。在协助领导决策、保证政令畅通、推进职能转变、促进工作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全市政府系统的公文质量和水平,为各级领导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同时也对全市系统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一次检阅,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深入开展“创一流”竞赛活动的通知》(广府办发〔2006〕1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好公文”评选活动。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为搞好评选表彰活动,决定成立广元市政府系统“好公文”评选小组。对评选出的“好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元市政府系统“好公文”申报评选办法
2、广元市政府系统“好公文”评选申请表
3、广元市政府系统“好公文”评选小组名单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广元市政府系统“好公文”申报评选办法
一、参评单位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
(三)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办公室。
二、评选标准
广元市政府系统“好公文”评选小组在评审各地、各部门推荐参评公文的同时,将结合近几年对各单位公文抽查、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选。
(一)公文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符合《
行政许可法》和《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