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奖惩机制。一是合理确定考核指标。依法区分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二是整合完善考核办法。对现行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税收质量考核、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和年度公务员考核等考核制度进行整合完善,探索建立基于统一平台的综合考核体系,避免重复考核。三是逐步推行计算机自动考核。以科学的技术手段为依托,按照统一指标口径和数据提取方式建立考核软件,力求考评工作客观公正。四是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奖惩办法,严格兑现奖惩。结合《
公务员法》的实施,进行绩效考核试点。
四、创新依法行政手段
(一)发挥数据省级集中作用。一是做好数据集中与管理,逐步实现税收业务数据集中存储和管理。二是构建省级数据仓库。建立企业微观数据库和宏观经济数据库,逐步建立反避税基础信息库、法规资料库、税源资料库等。三是做好数据综合分析与利用。逐步开展对各类数据的综合分析,提高数据综合分析利用能力。进一步做好数据发布工作。
(二)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争取2007年底前推行到位,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达到对税收执法活动的科学、有效管理。
(三)加快内部行政管理信息化进程。一是深化人事管理系统应用。建立健全人事管理系统应用规则,不断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和各级用户的应用水平。二是运行好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规范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行为,动态监控系统资产状况。三是推进办公自动化。按照总局部署,逐步推广应用税务综合行政办公信息系统。四是完善内、外网站建设。将省局对外网建设成为统一的办税平台,实现政务公开、税法宣传、网上办税、税务咨询等功能;将各级国税机关内网建设成为统一的办公平台,实现联结上下、信息共享、互动办公等功能。
五、改进依法行政方式
(一)深化政务公开。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深入推进办税公开,稳步推行内部行政管理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纳税人和国税人员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保证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二是完善公开形式。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依托办税服务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开办税活动。大力推行专家咨询、手机短信服务平台、网上互动等现代公开形式。三是规范公开程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主动提出、局领导审批、组织公开、公开对象评议、收集意见和建议、组织整改、整改结果反馈、归档备案等步骤实施公开,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
(二)推行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在总结赣州、宜春市局扩大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全面推行税收质量管理。注重抓好绩效考核工作,单位对部门、部门对岗位的绩效考核由各单位根据省局制定的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