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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6年深圳市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6年深圳市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卫发〔2006〕57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及驻深等医院、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巩固医德医风建设成果,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2006年深圳市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卫生局
二○○六年四月四日

  2006年深圳市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解决卫生工作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抓好医德医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巩固医德医风建设成果,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对2006年全市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拥护、支持为检验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为主线,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降低医疗费用为主要内容,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规范各项权力的运行,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探索建立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促使卫生行业作风得到明显好转,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市区医疗卫生单位、街道医院,民营、驻深和其他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均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三、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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