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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6年卫生对口帮扶工作计划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6年卫生对口帮扶工作计划通知
(深卫规财发〔2006〕33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5年,在深圳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全市卫生系统各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市卫生对口帮扶工作扎实、稳步开展,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卫生帮扶任务。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卫〔2005〕 83号)精神和深圳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就2006年卫生对口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我市卫生对口帮扶工作继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坚持以改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条件为主要帮扶目标,加大技术交流、业务培训的力度,稳定、持续、务实地开展卫生对口帮扶工作。

  二、2006年卫生对口帮扶重点
  (一)河源市:今年是我市对口支援河源市乡镇卫生院建设的第二年,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我市每家三级医院要对口支援河源市1所二级医院、2所乡镇卫生院,每所二级医院要帮扶1所乡镇卫生院。根据我市具体情况,确定帮扶河源市的对口单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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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扶单位         │       帮扶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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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人民医院        │ 河源市人民医院 │和平县上陵、青州卫│
│                      │        │    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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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 龙川县四都、黄石、黎咀、细坳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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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深圳医院        │ 紫金县城镇、乌石、瓦溪、临江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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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医院        │ 河源市中医院 │和平县彭寨、热水卫│
│                      │        │    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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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  │  和平县东水、合水、公白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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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第五人民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  │  源城区埔前、源南、高埔岗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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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  │  连平县隆街、高莞、溪山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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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第七人民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  │    东源县漳溪、黄村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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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第八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  │  龙川县义都、铁场、回龙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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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第九人民医院(龙岗区中心医院)  │  紫金县蓝塘、中坝、柏埔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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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妇保院        │ 河源市妇保院 │ 东源县漳溪卫生院 │
├──────────────────────┤        │         │
│        深圳儿童医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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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血液中心        │      河源市血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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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慢病院        │      河源市慢病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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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疾控中心        │      河源市疾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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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康宁医院        │     河源精神卫生防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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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东湖医院        │河源市五个县人民│ 东源县船塘卫生院 │
│                      │ 医院对口科室 ├─────────┤
│                      │        │ 紫金县水墩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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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眼科医院        │        │ 连平县绣缎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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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        │ 龙川县新田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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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职业病防治院       │        │ 和平县俐源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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