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6〕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查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事件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53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部署,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的,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和遏制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活动,保证药品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全面整顿,突出重点”的原则,实现对监管环节的全面覆盖,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的力度。
三、主要任务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针对产品注册申请过多,过乱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审评审批,从源头上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秩序。落实生产企业的质量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一是全面检查药品GMP实施情况。组织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等形式,重点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料供应商、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验、物料管理、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让那些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生产、隐患突出的企业受到严厉惩处。二是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对重点监管品种和部分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