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重大项目工作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6〕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广元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重大项目工作考评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该办法印发你们,希望你们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广元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重大项目工作考评奖励办法
一、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考评对象:项目主办单位及项目协办单位。
(二)考评内容:2006年度16个重大项目工作(详见附件二)。
二、考评奖惩办法
(一)考评的组织工作。考评工作由市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各重大项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二)考评方法。2006年度末,考评组到各项目主协办单位对重大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到现场察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考评的计分原则。考评按项目实行100分制计分,对项目主办、协办事项据实际完成情况分项计分,凡未达到要求的不计分(计分标准详见单项考评表相关栏)。
(四)考评的奖惩。在建项目当年完成了形象进度的、争取开工项目实现了开工的、加快前期工作项目完成了责任事项的,分别予奖励,未完成的,不予奖励(奖金额详见单项考评表相关栏)。奖金分配比例为:项目主办单位为70%。协办单位为30%。
对被考评的重大建设项目中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在综合目标考评中扣除相应的分值。同时,主办单位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五)考评结果的确定。考评组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计分后,列出各项目的得分及奖金额度,报市政府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对通知中列出的重大项目,市级有关领导(联系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随时深入一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检查督促,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项目主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完成负总责。各协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配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协办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