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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委管协会办事程序的规定的通知[失效]


  代管协会于每年的1月1日-3月31日报直管协会,直管协会于每年的4月1日-5月1日报我委。

  二、提交材料

  1、《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

  2、《省经贸委协会年检初审意见表》一份;

  3、其它需报送的有关资料。

  三、材料报送程序

  代管协会 → 直管协会 → 省经贸委业务指导处室 → 省经贸委行业协会办公室。

  四、协会在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年检完后须交回一份《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给我委行业协会办公室备案。

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一、党政机关在职人员在协会中兼任副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的(不包括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并依据协会章程履行规定的程序。

  二、我委主要对协会理事长(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的调整进行审核。

  三、协会理事长(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选举之前须报我委审核,并附具所列材料:

  1、候选人任职的请示,并附上直管协会审核意见;

  2、候选人主要表现情况;

  3、候选人审核表(表格向人事培训处索取)一式两份;

  4、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而言);

  5、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四、材料报送程序

  直管协会的报送程序:直管协会 → 省经贸委(办公室),代管协会的报送程序:代管协会 → 直管协会 → 省经贸委(办公室),由人事培训处会有关业务指导处室、行业协会办公室办理。

  五、协会按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负责人后,应及时将结果报我委人事培训处、行业协会办公室、业务指导处室和直管协会(对代管协而言)备案。

协会出版物申办和年检工作程序

  一、协会向新闻出版部门申请主办出版物之前,应向我委请示并附上直管协会的意见,由人事培训处会有关处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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