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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7〕260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自省局下发《开展“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以来,各级国税局积极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不断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全省国税系统主题教育活动进展顺利。为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扩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窗口行业开展“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形象”和谐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赣文明办[2007]15号),《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方案》(赣文明委[2007]5号)和《关于深入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赣文明委[2007]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是国税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和谐国税建设进程的重要举措,是国税系统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实现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部署,是国税系统学习浙江经验、促进全民创业的具体表现。因此,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始终着眼于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充分调动全员参与主题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始终着眼于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努力形成共同抓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强大力量。要始终着眼于弘扬和谐精神、培育税收文化,进一步推动兴起主题教育活动的热潮。要始终着眼于改进作风、提升形象,确保主题教育活动收到实效。
  二、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和谐创建活动
  (一)深入开展“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形象”和谐创建活动。各级国税局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基础,重点在办税服务厅中开展好“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形象”和谐创建活动,通过“六比六看”,即:比品德素质,看宗旨意识是否增强;比言行举止,看服务工作是否规范;比服务质量,看工作流程是否便捷;比服务环境,看软硬件设施是否到位;比公德诚信,看服务是否实现零投诉;比满意程度,看社会各界的整体评价。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积极参加全省“十大窗口服务明星”、“十大岗位业务能手”、“十大文明服务窗口”的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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