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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等长效机制建设配套制度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等长效机制建设配套制度措施的通知
(赣国税发〔2007〕187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健全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省局制定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等长效机制建设配套制度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

  为切实抓好政风行风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健全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国税事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政风行风建设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推进全省国税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责任机制,必须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为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第三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必须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领导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落实“以岗两责”,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 坚持“思想教育是基础,日常管理是保证,制度落实是重点,严格监督是关键,群众满意是标准”的基本经验,政风行风建设必须在“深化、细化、强化”上下功夫。
  第五条 坚持“从严治标,重在治本、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思路和贯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 坚持“跨前一步,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坚持继承和创新的统一,治表和治本的统一,阶段性和长期性的统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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