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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粤安办明电〔2007〕6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粤和省属大企业:

  自5月份全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在省委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发现和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但是,随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深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产生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一些地区特别是基层单位排查工作不细致,仍存在死角;个别地区、部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视不够,对隐患治理措施不力。

  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抓出成效,从现在起到年底,全省要继续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冶金、电力、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渔业、农机、水利、旅游、教育、铁路、民航以及其他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为重点,盯住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今年1至9月,我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减少,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1.7%和8.1%,但是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占全年控制指标75.2%,超出控制指标0.2个百分点,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占全年指标77.6%,超出2.6个百分点,特种设备占全年指标78.9%,超出3.9个百分点;火灾占全年指标81.9%,超出6.9个百分点;渔业船舶事故甚至超出全年控制指标,达到105%,反映出一些地区、一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上的明显差距和突出问题。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措施和第四季度的重点任务,在前几个月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更加扎实认真、持续深入地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跟踪掌握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组织协调,有效解决突出问题。要力戒形式主义,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加强对少数思想认识不到位、隐患严重、事故多发、专项行动进展迟缓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要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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