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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深圳市卫生系统启动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二级响应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深圳市卫生系统启动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二级响应的通知
(深卫发〔2006〕108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06年6月13日,我市报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根据《深圳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预案(卫生部分)》(200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启动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二级响应。
  患者江某某,男,31岁,深圳市龙岗区某公司货车司机,6月3日下午发病,主要症状为腰痛、发热、畏寒、咳嗽。曾在当地诊所治疗,病情未见好转。6月9日前往深圳市人民医院就诊,6月10日0时30分,以“左肺大叶性肺炎”收入院。6月11日13时,罗湖区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派出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20时,深圳市疾控中心再次采样;23时,市疾控中心检测报告禽流感H5亚型和A型流感阳性,同时将样本送广东省疾控中心检测。6月12日2时30分,患者转入市东湖医院治疗;8时,广东省疾控中心检测报告禽流感H5N1亚型核酸阳性;15时,省、市临床专家组进行会诊,根据《卫生部人禽流感诊治方案(2005版修订版)》(卫医发〔2005〕447号)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诊断标准,认为“患者符合H5N1亚型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标准,建议卫生部专家组进一步协助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患者发病前无外出史和明显的禽类接触史,其密切接触者也未出现类似症状。
  疫情发生后,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鸿忠、市长许宗衡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对病例可能污染场所进行终末消毒,严防疫情扩散。全市卫生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市领导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人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按照《深圳市卫生系统预防和控制人禽流感二级响应措施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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