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品种(15分)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调查品种上报基础数据表的,得15分;缺报一个品种扣5分。
2、调查样本数量(15分)
按照省统一规定确定直报县,直报数据是本县该品种所有常规调查户的汇总数据,并具有连续性和代表性的,得15分;达不到规定的酌情扣5-10分。
3、时间要求(30分)
直报县基础数据表按各品种规定时间上报的,得30分;每迟报一天扣5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4、质量要求(40分)
(1)数据。报表各项数据真实,计算准确,费用分摊合理,该报项目没有遗漏的得20分;若填报基础数据发生差错或上报数据漏填的,每一处扣4分。
(2)文字材料。每一份报表必须有相应的文字分析材料。能简要说明调查品种成本收益变化情况,并能全面分析变化原因的,得20分;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三)专项调查(100分):专项调查是结合物价中心工作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的调查。每一专项调查要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查报告。此项调查从专项调查数据,调查报告的内容、时间等方面进行考核。
1、项目(15分)
按照要求完成省布置的专项调查任务,得15分;缺报一次扣10分。
2、调查样本数量(15分)
按照省统一要求确定专项调查样本,并具有代表性、保持连续性的,得15分;不按要求确定样本的,酌情扣5-10分。
3、时间要求(20分)
按规定时间上报的,得20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每迟报一天扣4分。
4、质量要求(50分)
(1)数据。填报数据真实准确,没有虚报和误报,得20分;所报数据发生明显差错的酌情扣3-5分。
(2)文字材料。调查人员深入农户和有关单位,实地了解情况并掌握第一手材料,撰写的专题报告,情况真实,分析比较深刻、建议针对性强,得30分;专题报告达不到上述要求酌情扣 分。
(四)其他工作(属于加分项):此项从工作的开拓创新、分析材料的采用以及调查品种和调查县、点、户的确定等方面多于规定要求进行考核加分。
1、工作有开拓、有创意。围绕经济工作、物价工作的中心,结合本地区经济工作重点和热点问题自定题目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为当地政府决策和农业生产服务,且立意新颖,符合实际的,酌情加5-10分。
2、撰写的各种调查报告或分析材料,被市局成本队采用的,加5分;被市物价局或市委、市政府采用的,加10分;被其他部门或市、县级其他刊物采用的,酌情加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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