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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西耀升工贸有限公司超细钨粉生产线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西耀升工贸有限公司超细钨粉生产线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赣地税函〔2007〕99号)


崇义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江西耀升工贸有限公司超细钨粉生产线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申请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崇地税字〔2006〕)57号)收悉。经省经贸委确认,江西耀升工贸有限公司“超细钨粉生产线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投资总额2830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规定,经审核,同意该企业国产设备投资总额1464.37万元按政策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执行年限为2006-2007年。请你局做好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年度审核,建立分户的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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