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办关于加快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7〕60号 2007年8月1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扶贫办《关于加快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的意见
(省扶贫办 二○○七年七月六日)
为推动我省老区和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加快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步伐,现就加快我省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坚持开发式扶贫基本方针,围绕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中心任务,以支持现有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为重点,用现代理念、现代方式、现代科技实施产业化扶贫,整合力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做强做大扶贫主导产业,辐射带动贫困群众增收,使老区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和现代农业发展得以紧密结合、共同推进。
工作目标:通过在老区贫困地区把扶贫开发与现代农业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产业开发层次,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增强贫困农民素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加速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努力实现老区贫困地区的跳跃式发展,逐步改变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帮扶范围与支持产业
(一)帮扶范围。根据我省贫困地区基本分布在革命老区的实际,重点支持国家在我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壮大扶贫支柱产业,辐射带动56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300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扶贫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帮助老区贫困地区群众开辟稳定、持续增收的渠道。
(二)支持产业。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依托各地现有优势产业,结合全省实施现代农业发展“十百千”工程及“一村一品”建设的安排部署,按照“现有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广和覆盖农户面大、扶贫功能强”的条件,在分布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的8个设区市,本着“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扶优扶大、加快发展”的原则,对其扶贫主导优势产业予以支持。具体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