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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07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保障奥运相关设施和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土地供应。
  优先保证M9线(白石桥-郭公庄)、L2线(宋家庄-亦庄)M10线二期(劲松-万柳)、M8线(地安门-回龙观)、M6线一期(五路-定福庄)和大兴线(马家楼-黄村)等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和奥运相关设施用地的土地供应;优先支持首都机场扩建、机场南线、京平南线等公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道路微循环系统改善项目的土地供应;大力支持南水北调工程、污水水厂和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等一批城市市政基础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基础设施用地的供应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地标准。
  严格按照规划道路红线供应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禁止用地面积超过标准的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的用地供应。
  (二)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和规模,增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两限”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
  增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普通商品房和其它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其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保障配建的廉租住房30万平方米,市区政府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两限”普通商品房300万平方米及其它比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保障性项目用地的土地供应,合理引导住宅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严格限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低于1.0、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低密度、大套型住宅项目的土地供应;继续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三)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土地供应。
  鼓励盘活存量用地,保障各部门、各区县发展有特色有优势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土地供应,土地供应优先支持规划新城内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支持通州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中国(怀柔)影视基地、石景山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等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
  (四)积极支持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和新农村建设的土地供应。
  重点支持沙河和良乡高教集中建设园区、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支持面向基层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供应,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支持道路、供水、环卫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支持商贸设施的土地供应,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要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用地的供应,禁止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项目的土地供应;严格限制机动车交易市场、家具城、建材城、赛车场等大型商业设施项目的供应,禁止高尔夫球场(含练习场)、赛马场、滑雪场和新建汽车配件市场的土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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