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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医疗保险印刷材料价格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医疗保险卡、证、册收费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3月8日 实施日期:2003年3月8日)废止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医疗保险印刷材料价格的批复
(大价农轻字[2000]6号)


大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医疗保险印刷材料定价的请示”收悉。根据各项印刷材料的成本及印刷数量,经研究同意:

  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变动表7.00元/本;

  [特]种药品使用清单7.00元/本;

  医保退休人员花名册7.00元/本;

  特殊治疗申请表7.00元/本;

  家庭病床申请表7.00元/本;

  医疗基金征缴表7.00元/本;

  减少(增加)人员花名册7.00元/本;

  打印单据(微机)8000组/箱为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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