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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饶国清等五人任免职务的命令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饶国清等五人任免职务的命令
(晋政任[2007]25号)
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山西省建设厅: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2007年7月13日第105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饶国清为山西省公安厅巡视员;
贾毓杰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饶国清的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李正印、张晓亚的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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