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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研究城市火灾科学的评估方法,建立城市火灾影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从而确定城市火灾的可能影响和实际损失,并将城市火灾影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城市综合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之中,进而为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打牢基础,为城市消防力量合理布局提供依据,为城市综合防灾安全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五)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逐步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应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对重点单位消防设施实时巡检,接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监控点报警信息,为重点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为消防监督部门提供监控接口。
  (六)加快城市消防水源建设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提高全市水源综合利用水平。督促消防水源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本溪市消火栓维护管理规定》。明确消防水源建设规划,弥补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重点解决旧城区、偏远农村地区等水源薄弱地区消防供水问题。按照相关标准应当设置市政消火栓的市政管网,市政消火栓与市政管网要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同步安装率达到100%。
  (七)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以“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为指针,坚持各级政府负责,改革消防力量增长方式,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安兼职消防队、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乡镇兼职消防队、政企联合消防队、社区治安联防消防队。构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地方政府消防力量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为补充,民间消防组织和消防保安队伍为基础”的消防力量体系。
  (八)构建消防应急救援平台
  建立市、县(区)消防应急救援联动体系、消防抢险救援报警服务平台。制定各级政府和重点行业的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预案,整合全市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改善常规装备,增加特种装备,形成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应急救援机制。重点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层建筑火灾、地下空间火灾、危险化学品火灾以及地震、坍塌和泄漏等突发公共事件进行抢险救援。
  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一)城市火灾预防网络建设工程
  1.重大火灾隐患监控治理工程。每年初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以市政府挂账和相关委办局联合挂账等形式督促整改。在全市设立9个举报电话和8个举报信箱,受理人民群众火灾隐患投诉。重大火灾隐患一经确认,要立即在全市新闻媒体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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