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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2006年全市肠道传染病防制和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三)各级医疗机构在门诊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中,应考虑共享病人信息资料,要重视传染病管理的需求。已实现电子化病例登记的医疗机构必须保证本院电子信息系统与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相一致,病例登记项目要符合规范,病种选择必须包括所有法定传染病病种。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医疗机构必须同时重视和加强传染病管理模块的设计和应用,充分利用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信息采集系统,提高门诊腹泻病人登记表、门诊日志、住院病例登记和传染病登记的效率,增强临床诊断与传染病报告管理的信息交流质量。各级医疗机构的预防保健科应对手写的传染病报告卡实施分类有序保管以利于检索,做好报告卡交接记录;同时要按期打印或收集传染病登记记录,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认真分析。
  (四)严格掌握霍乱病例定义,加强腹泻病人监测系统的敏感性。按照广东省霍乱防制方案,深圳市为省一级监测点,原则上所有医疗机构必须对检索病例开展病原学检测。抽检中发现医疗机构对霍乱进行病原学检测的费用较高,个别医院因检测费过高直接导致腹泻病人拒绝采样,严重影响到腹泻病人监测的灵敏性。建议全市各医疗机构合理设置腹泻病检测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提高腹泻病人的检测率。
  (五)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制技术培训。医疗机构应结合传染病防制的形势,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传染病防制的技术培训。北京大学深圳医院2006年上半年开展了全员传染病防制的技术培训和竞赛,强化了临床医护人员和检验技师的传染病防制知识和意识,他们的经验值得在全市推广。
  (六)为了提高标本阳性检出率,要求对腹泻病人的粪便标本同时进行直接分离和增菌后分离。菌株上送流程和时限严格按本要求执行。即:医院检验科将所有分离到的伤寒、痢疾菌株用半固体培养基37℃培养后,于4℃冰箱保存,4周内上送对口区CDC,各区CDC一周内上送市CDC:菌株送市CDC的微生物检验中心,个案资料送预防保健科。
  (七)检验流程进一步规范。即检验伤寒和痢疾时,要求从平皿挑选3~5个可疑菌落穿刺三糖铁斜面,次日根据三糖铁斜面所呈现的生化反应进行下一步鉴定。该步骤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阳性检出率。
  (八)为提高实验室诊断能力,各实验室要配备沙门、志贺单价分型血清试剂和相关设备,提高确诊率。
  (九)各级实验室应结合自身工作需要,建立肠道传染病的相关记录,及时对阳性病人和阳性标本情况进行总结。建立菌株上送的交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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