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的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的通知
(郑财购〔2006〕2号)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采购委托代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制定的《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

二○○六年二月六日

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

  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              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品名:

  2. 项目技术规格或配置(详见附件)

  3. 项目数量:

  4. 预算金额:

  5. 资金来源: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 采购方式:

  2. 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3.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4. 解释招标文件;

  5. 落实开标、评标地点;

  6. 编制评标办法:由乙方根据项目特点起草评标办法,由甲方最终确定评标方法;

  7. 抽取专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监督下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