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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妥善解决2006年度护理人员再注册学分不达标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妥善解决2006年度护理人员再注册学分不达标问题的通知
(深卫医发[2006]76号)


各区卫生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医疗单位:

  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细则》的规定,护士再次注册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但由于部分单位或个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导致部分护理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达标。在今年审核护士再注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工作中发现,部分护士因2004-2005年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达标而不能如期进行护士再注册。
  为了严格我市护士再注册管理程序,妥善解决部分护士因继续教育学分年度不达标影响2006年度再注册的问题。经研究决定,由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与深圳市护理学会联合组织举办《护士再注册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结合“三基”理论自学及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一次性解决本注册年度护士再次注册学分问题。有关人员需在2006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学习,并经考试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在进行护士再注册学分验证时,凭此合格证对护理人员2004-2005年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予以认可。培训班具体安排和报名方式由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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