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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优秀信息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优秀信息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6〕3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政府报送了大量信息,为市委、市政府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参考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报送水平,促进信息交流,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深入开展“创一流”竞赛活动的通知》(广府办发〔2006〕1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优秀信息”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
  (三)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评选标准
  (一)主题方面。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能准确反映本地区、本单位政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所反映的问题、建议或经验、做法对全局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二)时效方面。及时反映本地区、本单位的政务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三)效果方面。能准确把握本地区、本单位政务工作的规律,提出建设性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能引起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的重视,对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文字方面。内容真实,观点明确,角度新颖,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精炼,字词规范。
  三、申报要求
  (一)在对本单位政务信息进行自评的基础上,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通报》(不含领导讲话)、《政务参阅》、《政务要情》、《要情专报》等政务信息刊物正式采用的信息中选择3篇报送参选。
  (二)为保证评选的公正、公平,各单位对推荐参评信息不得加工、修改,保持原貌,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通报。
  (三)参评信息的成文时间为:2006年1月-11月。涉密信息不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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