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评先活动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6〕356号)
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4〕57号)要求,我市从去年开始推行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圆满结束。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深入开展“创一流”竞赛活动的通知》(广府办发〔2006〕1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评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领导重视。明确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专人抓软件正版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服从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
2、认真开展自查和复核。按照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和复核,做到不重不漏。在规定时限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自查数据。
3、及时上报信息。及时反映本单位在软件正版化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积极配合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问题。
4、积极配合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积极配合中标软件商家安装、调试正版软件,不抵触、推诿、扯皮。正版软件安装、调试完后,能主动配合签订验收单和购买合同。
5、积极配合市财政支付软件款。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市财政支付购买正版软件所用款项。
6、按时完成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
7、有使用正版软件的保障措施。软件正版化后,本单位制定有使用正版软件的保障措施,保证今后不再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主动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领导支持。
2、制定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有效推动了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
3、认真开展自查和复核工作,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4、搞好本单位内部协调工作,配合安装人员安装正版软件,安装工作进展顺利。
5、积极协助安装人员签订正版软件安装验收单和软件购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