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7〕178号)
利州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7〕79号)和国家统计局四川省调查总队、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07年四川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川调字〔2007〕53号)精神,为切实搞好我市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城镇住户调查作为我国统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掌握人民生活、货币流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学校教育等变化情况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通过此次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一是全面系统地收集我市城镇居民家庭的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解决好民生等问题提供翔实的决策参考信息;二是为2008-2010年城镇住户调查提供基础样本框,保障未来三年经常性住户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三是及时掌握我市城镇居民生活用能状况以及社会热点问题,为制定节约用能等政策措施提供基础性数据;四是利用此次调查数据,评估现行住户调查工作中经常性住户调查样本和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科学性、系统性、技术性强,调查难度很大,利州区政府、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切实解决调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调查任务。本次调查工作由广元调查队负责实施。市发改委、总工会各抽调2名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吃苦的工作人员全过程参与组织指导和现场督查;利州区政府和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在被抽中的每个村(居)委会抽选两名调查员,并在各办事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城镇居民更多地了解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被抽中的调查户积极支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提供基本情况和数据。
三、精心组织,规范运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城镇居民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实施方案》开展调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准备阶段、调查阶段、审核阶段、分析研究阶段的各项工作,抓好质量控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圆满完成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