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工业经济目标的通知
(广府函〔2006〕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认真落实“工业强市”战略,切实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区、开发区继续实行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管理。现将2006年工业经济目标下达你们:2006年,全市工业经济总体目标是:全部工业(含广元电业局)实现增加值39亿元,同比增长25.6%,力争达到40亿元,增长28.8%。规模以上工业(按快报)完成工业增加值28.3亿元(不含广元电业局),同比增长29.14%,销售收入95亿元,同比增长29.5%;产销率97%;利润总额2.33亿元,同比增长20%;总资产贡献率达到7.95%,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技改投资14.8亿元,同比增长20%;单位综合能耗下降4.5%;规模以上企业新增25户。规模以下工业各县区增速均应达到20%以上。各县区及市经济开发区目标根据上述工业经济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见附表)。实施经济目标责任制管理,是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意义十分重大,各县区及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务必紧紧围绕工业经济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工作,狠抓目标落实,奋力确保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