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徐建发〔2007〕127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党的十七大召开在即,为切实加强十七大召开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认真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干部安全“一岗双责”。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专题研究部署,立足超前防范,制定严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防范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认真做好十七大期间安全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扎实细致地做好本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彻底整改事故隐患,做到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应急预案四落实;要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对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动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努力提高本质安全度,切实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10月10日起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重点为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基坑开挖、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和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的装拆和使用情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是抓好安全教育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活动,防止出现松懈麻痹情绪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行为,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此外,要加强十七大期间民工管理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三、切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