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内容。一是组织对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小区、健康养殖示范小区、超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有“三品”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等开展监测和监督抽查;二是针对蔬菜和主要畜产品等重点产品,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不合格企业及产品,依法予以处罚、处理,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保持监管工作高压态势。
2、活动组织方式。各市农业、畜牧兽医、果业部门(中心)要组织制定监督抽查方案,集中开展监督抽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省农业厅将组织对11个市和部分县(市、区)开展监督抽查和检查。
此项活动由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饲料兽药监察所具体实施。
3、时间安排。分别在9月份和11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两次监督抽查活动,在9月底和11月中旬前完成。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准入制度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按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对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检查。检查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建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报告制度等情况,指导、检查地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情况,确保地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2、活动组织方式。各市农业部门,通过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监测抽查、驻场监管、督查督办等方式,对本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检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纳入市级农业部门监测范围的,要尽快解决;对建立制度行动滞后的批发市场,要限期整改;对已建立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到位的,要强化督导。省农业厅组织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交叉检查;组织有关质检机构,选择13家大型批发市场开展监测和监督抽查。同时,组织大型批发市场检测人员举办培训班,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此项活动由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饲料兽药监察所具体实施。
3、时间安排。集中抽查、检查活动分别在9月份和11月份组织两次,分别在9月下旬和12月中旬前完成。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一是以禁用农药、兽药为重点,清理整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农业投入品登记、生产、经营、使用以及标签标识管理等情况,杜绝违法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以及在产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二是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资市场、农资经营门店生产销售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疫苗等重点农业投入品集中开展监督抽查;三是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农业投入品情节严重的单位集中打击和处理,依法查处并公布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