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全面加大对主要农产品和投入品的监测力度。对重要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加大监测频次,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处理。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处罚,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突出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处理一批产品,查处一批企业,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四)密切工作配合,快速沟通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密切配合,令行禁止,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各任务牵头单位每周三12:00以前、每月13日和25日12:00点以前要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半月工作情况和当月工作小结。报送材料要全面、系统,应综合各整治行动各参与部门的信息,要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加强工作沟通,及时指导、督促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搜集有关信息。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生产单位和农民科学用药,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六)建立投诉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达到标本兼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从农田到市场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
四、重大活动安排
为全力推进专项整治,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农业部的统一安排,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八项重大活动,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监督抽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