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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招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出疆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工作的意见

  (四)民航新疆管理局要组织南航、海航等企业充分发挥运输快捷的优势,大力开拓附加值高和时效性强的紧急货物运输市场,满足出疆物资运输的特殊需要。
  四、确保重点物资出疆运输
  自治区重点出疆物资是指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涉及“三农”的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自治区经贸委、铁路、公路、民航等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全面分析掌握出疆物资流通规律的基础上,对阶段性出疆物资运输重点做出前瞻性预测,结合行业特点,确定出疆物资运输的重点企业和产品。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出疆物资铁路运输管理。重点物资铁路运输方案由自治区经贸委会同鸟鲁木齐铁路局制定,经自治区出疆物资运输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重点出疆物资运输实行“五优先”原则,即:优先计划、优先配车、优先装车、优先挂运、优先卸车。对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物资运输任务,只要货源落实,铁路部门必须列入月编(日常)计划,不得核减;在调整运量、去向等计划时,必须优先保证重点物资运输需求。重点出疆物资运输计划下达后,要科学合理确定装车计划,及时将状态良好的空车配置到位;对装运重点物资的列车要重点掌握,保证列车正点运行。铁路部门要指定专人对重点物资运输按发货单位、品类、运量、去向分别建立明细台帐,按月统计兑现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报自治区出疆物资运输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和完善出疆物资运输协调的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协调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构建区内协调、区外协调和跨国协调“三位一体”的运输协调机制,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
  (一)协调会议制度。
  1.区内协调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自治区出疆物资运输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我区出疆物资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出疆物资运输任务。每月召开一次自治区出疆物资运输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通报上月自治区经济运行情况和出疆物资运输完成情况,分析解决运输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出疆物资运输计划。 自治区经贸委会同乌鲁木齐铁路局每周召开重点物资铁路运输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当前运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跨区、跨国协调会议制度。要逐步建立跨地区和跨国的运输协调会议制度,着力解决出疆物资、出口物资在跨地区、跨国运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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