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招商局)关于外地驻乌鲁木齐办事机构2006年度备案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各外地驻乌鲁木齐办事机构:
按照有关管理规定,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的外地驻乌鲁木齐办事机构进行年度备案工作将如期开展。现将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已经备案的外地驻乌鲁木齐办事机构,请在规定时间内,持设立办事处单位出具的2006年度办事处备案的确认函、外地驻乌办事机构备案证书、办事处负责人的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到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办理年度备案手续。
二、已经备案的外地驻乌鲁木齐办事机构,驻乌办负责人的身份证、任命文件、法人委托书、设立办事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的国家及地方税务登记证、租赁办公用房的有关证明等如果已到期,均应提交新的材料,确保信用。
三、年度备案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号市政府第一联合办公楼6楼6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