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在城市社区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方便快捷、服务优质、价格低廉、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加强大医院与社区医院的联合与协作,培养更多的全科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并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等措施,积极引导参保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把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
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一)继续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
切实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将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力推进进城务工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重点解决大病统筹问题;尽快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等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研究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等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鼓励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规范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政策,强化医疗服务管理。继续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搞好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二)协同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
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协调医疗卫生、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制度衔接,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体系在筹集医疗资金、提高医疗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卫生行业标准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市场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用药规范和出入院标准等技术标准。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和中医药服务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行参保居民分级医疗的办法。
五、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
自治区成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试点工作,协调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各地组织实施,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就重大问题向自治区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担任,劳动保障、财政、卫生、民政、发展改革、教育、药品监督、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盟市及试点地区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