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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继续开展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把城市供水、供气、公交等设施运营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工程在役周期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城市综合防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完善建设系统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2007年,力争全系统事故发生率和死亡人数在历年持续下降的基础上再下降3%以上,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4人以下,杜绝特大事故,减少重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监管。构建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基础数据库、企业基础数据库和执业注册人员基础数据库等“三大基础数据库”,整合省、市、县三级数据平台,抓好苏州、无锡、常州、徐州4个试点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力度,积极培育代建市场,推进和引导目前履行代建职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单位明确为政府投资工程代建机构;扩大试点范围,由2006年的68家扩至120家。2007年,全省建设工程应招标工程招标率、质量监督覆盖率、工程质量合格率要继续保持为100%。继续抓好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两个环节,争创一流的工程质量,“两率”分别由2006年的95%、85%提高至99%、90%。改革和创新监理管理模式,推进监理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强制监理的工程达到100%覆盖;完善管理制度,引入工程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试点。
  (九)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人才队伍、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实现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开展《江苏省停车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草案的起草工作。提请省政府出台《江苏省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工程抗震防灾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对《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管理办法》、《江苏省城镇供水管理办法》等规章草案的审核和修改工作。继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加大从业人员专业法规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建设领域各方主体自觉守法意识,提高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继续深入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研究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改革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前台审批与后台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将所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纪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全部向社会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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